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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房時間:當日下午15:00以後(當日若無法在六點以前進房,請先以電話通知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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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房時間:隔日上午11:00以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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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住時請記得出示您的證件,以便我們登記,在辦理登記的同時,也請您將住宿費一併繳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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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維護住宿品質,請依房型人數進住,如需加人,請事先告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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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維護住宿環境,室內請勿吸煙、請勿攜帶寵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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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維護住宿安寧,請每位遊客保持輕聲細語,相互尊重住宿空間上的安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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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貴重物品、請自行妥善保管、如有遺失,恕不負責,敬請見諒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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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期住宿:請於住宿前一週告知,將可辦理退費或保留訂金三個月,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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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期住宿:如遇天災 (颱風、地震) 經宜蘭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,將可辦理延期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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宿,並將保留訂金三個月,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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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消或改期住房: |
a. |
訂房當日取消訂房,恕不退還訂金。 |
b. |
住房日前七天訂房改期,訂金將保留,只限一次。 |
c. |
包棟改期,請於住宿日前十天通知,訂金將保留,只限一次。 |
d. |
延遲退房一小時每人酌收100元。 |